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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包装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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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作为食品的配套产品,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出口,而是提供给食品企业随食品一起出口,属于间接出口。包装是否需要办理报检和具体规格品种数量等应由食品企业向包装企业提出。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由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负责办理,取得《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结果单》后交于出口食品厂,食品厂凭《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结果单》办理出口食品的报检。
出口食品报检时需提供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结果单》。检验检疫人员在实施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时,应该核查食品包装货证是否相符,并核销包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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